关于伦理审查批件/意见发放方式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6.09.10 来源: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
各研究者、申办方、试验合作方:
为进一步优化伦理审查工作流程,提高办事效率,自2026年9月10日起,我院对新受理的伦理审查申请正式启用伦理审查批件/意见线上签发模式。电子版伦理审查批件/意见将通过CTMS系统“决议文件”处传达审查决定,请各相关人员登录CTMS系统自行下载并妥善保存。
经CTMS系统线上签发的电子版伦理审查批件/意见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。自启用之日起,我院将不再发放纸质版伦理审查批件/意见。此前已发放的纸质版批件/意见继续有效,如有疑问或特殊需求,请联系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。(联系人:张太慧、王舒亚;联系电话:028-82715308)。
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
2026年9月10日